詳細解釋
(1) 同「共」。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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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正文・子集下
部首八部
康熙筆画6畫 部外 4畫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渠用切,蛩去聲。《說文》:同“也”,从廿、卄。〔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玉篇》:同也、衆也。《廣韻》:皆也。《增韻》:合也、公也。《禮・王制》:爵人于朝,與衆共之(“爵人于朝”後為“與士共之”。原文作: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刑人於市・與眾棄之。)。《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
又,《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音恭。《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
又,姓。《氏族略》:以國爲氏。
又,地名。《詩・大雅》:侵阮徂共。《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
又,《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恭上聲。《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共工,利器用。〔註〕應劭曰:垂,臣名也,爲共工理百工之事。共讀曰龔。
又,向也。《論語》: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又,姓。《前漢・匈奴傳》:太守共友。〔註〕師古曰:共友,太守姓名也。共讀曰龔。
又,《集韻》、《正韻》居用切,恭去聲。《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前漢・成帝紀》:無共張繇役之勞。〔註〕師古曰:共音居用反,謂共具張設。又,〈律歷志〉:共養三德爲善。〇〔按〕共給、共養,有平去二音,音別義同,故《正韻》東送二韻共供兩存之。
又,《正韻》:忌遇切,音具。《周禮・天官・內饔》:掌共羞、修、、膴、胖、骨、鱐(“修”,原文作“脩”。參頁0065“刑”字注),以待共膳。〔註〕掌共,共當爲具。
又,《集韻》:胡公切,音洪──共池,地名。
《字彙》本作卄,象兩手合持之形,今作共。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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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
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80頁,第16字
反切渠用切
同也。从廿、。凡共之屬皆从共。
古文共。
《說文新證》:「朱芳圃以為『共象兩手奉瓮形』。从廾奉鼎為『具』,从廾奉瓮為『共』,其理一也。瓮形省作『口』形,『口』形又訛為『廿』形。」
說文解字註
同也。从廿廾。
廿,二十幷也。二十人皆竦手是爲同也。渠用切。九部。《周禮》,尚書供給供奉字皆借共字爲之。衞包盡改尚書之共爲恭。非也。《釋詁》。供,歭,共,具也。郭云:皆謂備具。此古以共爲供之理也。尚書,《毛詩》、《史記》恭敬字皆作恭。不作共。漢石經之存者《無逸》一篇中徽柔懿共,惟正之共皆作共。嚴恭寅畏作恭。此可以知古之字例矣。《毛詩》溫溫恭人,敬恭明祀,溫恭朝夕皆不作共。靖共爾位箋云:共,具也。則非恭字也。虔共爾位箋云:古之恭字或作共。云或,則僅見之事也。《史記》恭敬字亦無作共者。
凡共之屬皆从共。
古文共。
體從小徐本。按有順從之象。癸有睽異之象。《古文四聲韵》引《說文》誤以癸爲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