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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官放火的故事


北宋時期,州太守田登為人專製蠻橫,因他名「登」,下令州內百姓不許說任何一個與「登」字同音的字,否則治罪。元宵節照慣例要放焰火點三天燈,出告示的官員隻好寫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外地人紛紛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成語解釋

成語拼音 zhōu guān fàng huǒ

成語解釋 州官:一州的長官。
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

成語出處 宋·陸遊《老學庵筆記》第五卷:「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
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
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情感色彩 州官放火是中性詞。


州官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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