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亥集中
部首鳥部
康熙筆画19畫 部外 8畫
《廣韻》:職追切;《韻會》、《正韻》:朱惟切,音錐──小鳩,卽今白鳩。《說文》:祝鳩也。《詩・小雅》:翩翩者鵻。〔毛傳〕鵻,夫不也。〔鄭箋〕謹慤孝順之鳥也。本作隹。《爾雅・釋鳥》:隹其,鳺鴀。〔疏〕隹,一名䳕鴀,今楚鳩。按,鵻名不一,曰隹其,曰祝鳩,曰鳺鴀,曰鵴鳩,曰鳩,曰楚鳩,曰荆鳩,曰䳕鳩,曰康鳩,曰鳩,曰[⿰鳥]鷱,曰鷿鷱,曰鳻鳩,曰乳鳩,皆鵻之別名。詳見《詩緝》。又,靑鵻,《本草》一名黃褐侯。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
卷别卷四上 位置第117頁,第13字
反切職追切、思允切
祝鳩也。从鳥隹聲。
鵻或从隹、一。一曰鶉字。
徐灝注箋:「鵻為祝鳩,職追切。隼為鷙鳥,思允切。二字音義懸絕。」「今本《說文》以隼為鵻之或體,其誤顯然。」
說文解字註
祝鳩也。
《小雅》。翩翩者鵻。《釋鳥》。鵻其鳺鴀。《毛傳》曰:鵻,夫不也。《南有嘉魚》傳曰:鵻,壹宿之鳥。《左傳》。祝鳩氏司徒也。杜曰:祝鳩,䳡鳩也。䳡鳩孝故爲司徒。主敎民。樊光注《爾雅》亦云:孝故爲司徒。郭云:今䳕鳩也。按䳕鳩今俗呼爲勃姑。䳕勃語之轉。䳕卽《爾雅》之夫不也。
从鳥。隹聲。
〈詩〉《釋文》。鵻音隹。本又作隹。按《釋鳥》直作隹。職追切。十五部。大徐思允切。
鵻或从隹一。
从一者,謂壹宿之鳥也。箋云:壹宿者,壹意於其所宿之木也。《毛詩》、《爾雅音義》云:鵻本作隹。葢是本作隼。轉寫譌之耳。《廣韵》及大徐鵻思允切。未爲非也。
一曰鶉字。
按此鶉字卽鷻字。轉寫混之。《詩・四月》鶉,陸德明《釋文》云字或作。可證。《毛詩》㒳言隼俱無傳。《四月》。匪匪鳶。傳曰:,雕也。葢隼人所習知。故不詳其名物。隼與當是同物。而異字異音。隼當在十五部。當在十三部也。祝鳩與異物而同字同音。豈因鳩鷹互化而謂爲一物與。依鄭則化布穀。非雕祝鳩也。按陽湖莊氏述祖依《韵會》作一曰子。證之以《兩京賦》薛解云:隼,小鷹也。余始從其說。繼思作一曰字爲是。異字同義謂之轉注。《異義》同字謂之假借。隼與同音同字。是亦假借也。謂隼亦卽字也。此外《䖵部》下一曰螟字。謂亦卽螟字。《大部》下或曰拳勇字。謂亦卽拳字也。此三條一例。今本《鳥部》或作子,《䖵部》作螟子者,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