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酉集上
部首言部
康熙筆画10畫 部外 3畫
《唐韻》、《集韻》、《韻會》居謁切,音揭。《說文》:面相斥罪,相吿訐也。《玉篇》:攻人之隂私也。《廣韻》:面斥人以言也。《論語》:惡訐以爲直者。《前漢・外戚傳》:訐揚幽昧之過。
又,《禮・內則》:〔孔疏〕《隱義》云:齊人謂相絞訐爲掉磬。庾氏云:齊人謂之差訐。
又,《廣韻》:居列切;《集韻》、《韻會》:蹇列切;《正韻》:古屑切,音孑──義同。
又,《廣韻》、《集韻》居例切,音罽──持人短也。又,相吿斥也。
又,《集韻》:九刈切,音近罽──直言也。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
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75頁,第21字
反切居謁切
面相㡿罪,相告訐也。从言干聲。
說文解字註
面相厈罪告訐也。
依《韵會》訂。《論語》。惡訐以爲直者。
从言干聲。
居謁切。十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