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動詞〉
(1) 生育,養育
英 rear
引 按此字當別為正篆,訓生養草木也。
引 毓,長也,稚也。 —— 《廣雅》
引 以毓草木。 —— 《周禮·大司徒》
引 園圃毓草木。 —— 《周禮·太宰》
引 則孕毓根核。 —— 《漢書·五行誌》
引 豐圃草以毓獸。 —— 班固《東都賦》
(2) 孕育
英 be fraught with
引 黷則生怨,怨則毓災。 —— 《國語》
(3) 另見 ào
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辰集下
部首毋部
康熙筆画13畫 部外 9畫
《廣韻》、《集韻》余六切,音──與育同。《說文》:養子使作善也。一曰稚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二曰田園毓草木。又,〈地官〉:以蕃鳥獸,以毓草木。〔註〕毓,古育字。班固〈東都賦〉:豐圃草以毓獸。〔註〕毓,同“育”。
又,郁毓,盛多也。左思〈蜀都賦〉:密房郁毓被其阜。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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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
卷别卷十四下 位置第491頁,第2字
反切余六切
養子使作善也。从聲。《虞書》曰:「敎育子。」
徐鍇曰:「,不順子也。不順子亦敎之,况順者乎?」
育或从每。
段玉裁注:「毓,《周禮》、《周易・蒙卦》皆作此字。每,艸盛也。養之則盛矣。」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引王國維云:「此字變體甚多,从女从(倒『子』形);或从母从,象產子之形……从人與从母从女之意同。以字形言此字,即《說文》育字之或體毓字……故產子為此字之本誼。」
說文解字註
養子使作善也。
《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
从。
不从子而从倒子者,正謂不善者可使作善也。
肉聲。
余六切。三部。
《虞書》曰:
《虞書》當作《唐書》。說在《禾部》。
敎育子。
《堯典》文。今《尙書》作冑子。攷鄭注《王制》作冑。注《周官・大司樂》作育。王肅注《尙書》作冑。葢今文作育。古文作冑也。《釋言》曰:育,稚也。故《史記》作敎稚子。《邠風・毛傳》亦曰:鬻子,稚子也。稚者當養以正。二義實相因。
育或从每。
《周禮》、《周易・蒙》卦皆作此字。每,艸盛也。養之則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