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名詞〉
(1) 形聲。從廣( yǎn ),聽( tīng )聲。廳是後起字,大約產生於唐代。古作「聽」。魏晉以來加「廣」。本義:堂屋
(2) 同本義
英 hall
引 廳,廳屋。 —— 《廣韻》
引 涼榭錦廳,其下可坐數百人。 —— 《洛陽名園記》
(3) 官署中聽事問案之處
英 hall
引 古者治官處謂之『聽事』;後語省,直曰『聽』,故加廣。 —— 《集韻》
例 官廳(舊時稱政府機關);廳宇(廳堂,廳房);廳屋(包括廳堂在內的房舍);廳頭(守廳軍士的頭目)
(4) 住宅中通往各房間的大或小空間
英 central room
引 雞棲於廳。 —— 明· 歸有光《項脊軒誌》
引 過前後廳。 —— 清· 林覺民《與妻書》
例 過廳(可以通往別的房間的廳堂);三室一廳;兩室一廳
(5) 一級政府部門
英 department
(6) 清代在府下設廳,與州、縣同爲地方基層行政機構。其長官爲同知或通判。有直隸廳與散廳之別
(7) 清末內閣及各部所設掌理政務之機關
例 承宣廳、承政廳、參議廳等
(8) 民國以來,省政府之下設民政廳、財政廳、教育廳等
(9) 現代黨政機關的辦事機構
英 office
例 辦公廳
(10) 爲營業而容納多人的房屋
英 public house
例 歌廳;理髮廳;咖啡廳;舞廳
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寅集下
部首广部
康熙筆画25畫 部外 22畫
《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正韻》:他經切,音汀。《廣韻》:廳,屋也。《集韻》:古者治官處謂之聽事,後語省直曰聽,故加广。《增韻》: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漢晉皆作聽,六朝以來乃始加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