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1) 同「婚」。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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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正文・丑集下
部首女部
康熙筆画11畫 部外 8畫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呼昆切,音昏──婚姻,嫁也。《爾雅・釋親》:婦之黨爲婚兄弟,壻之黨爲姻兄弟。《易・屯卦》:求婚媾。
又,婚嫁之婚親曰連婚。《前漢・王商傳》:大將軍鳳連婚楊肜。
又,凡嫁娶斂財曰賣婚。《史通》:山東士人尚閥閱,嫁娶必多取資,人謂之賣婚。
經史通作昏。詳昏字註。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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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
卷别卷十二下 位置第411頁,第20字
反切呼昆切
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聲。
籒文婚。
郭沫若《金文叢攷》:「余謂乃昏庸之昏之本字。从爵省,象形,象人首為酒所亂而手足無所措也。」按:金文為聞之本字。《䣄王子鐘》:「聞于四方」,當為本字本義,又《克盨》「朋友婚遘」借為婚媾義。婚為後起形聲字。
說文解字註
婦家也。
《釋親》曰:婦之父爲婚。婦之黨爲婚兄弟。
禮。娶婦㠯昏時。婦人侌也。故曰婚。
禮謂《禮經》也。《士昏禮》曰:凡行事必用昏昕。注曰:用昕使者。用昏壻也。《郊特牲》曰:昏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
从女昏。昏亦聲。
呼昆切。十三部。
籒文婚如此。
其會意,形聲不可勥說。《車部》之,《巾部》之㡪皆以爲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