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籍
詞語解釋
稅籍[ shuì jí ]
1.征稅的簿冊
引證解釋
1.征稅的簿冊
引 《宋史·食貨誌上二》:「諸州稅籍,録事參軍按視,判官振舉,形勢戶立別籍,通判專掌督之。」
國語辭典
1.稽征機關針對課稅對象所建立的資料。主要內容包括納稅人姓名、住址、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等,其他記載則依各稅目的特性分別訂定
網絡解釋
1.稅籍
釋 稅籍是宋代田賦征收的冊籍。宋代田賦征收冊籍已漸完備。至道元年(公元995年)頒行兩稅版籍和稅籍樣式於天下。兩稅版籍是加蓋印跡之後長久保存的征稅清冊,內載人口、土地、財產等項內容。稅籍是依據兩稅版籍所造的當年賦稅征收清冊。由通判主管,記載戶數、夏稅、秋苗等項內容,送州核定,用州印。稅籍有夏稅籍,於正月登造; 有秋稅籍,於四月一日登造。夏秋稅籍必須在45天內登造完畢。稅籍為田賦征收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