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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én

文法吏


拼音 wén fǎ lì

簡拼 WFL

詞語解釋

文法吏[ wén fǎ lì ]

1.通曉法令、執法嚴峻的官吏


引證解釋

1.通曉法令、執法嚴峻的官吏

《漢書·元帝紀》:「﹝元帝﹞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嚐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

唐 元稹 《敘詩寄樂天書》:「已後德宗皇帝春秋高,理務因人,最不欲文法吏生天下罪過。」


網絡解釋

1.文法吏

文法吏(wén fǎ lì)是戰國以來隨著官僚製度的建立而形成的一種官僚類型,其主要特點是尊奉主上曉習法律並善於合乎法律規範地處理紛繁複雜的公文和具體事務。漢代稱「文法吏」為「文史法律之吏」,或簡稱為「文吏」,是於儒生相對而稱的。「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光武帝「既以吏事自嬰,(明帝)尤任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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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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