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役
詞語解釋
賦役[ fù yì ]
1.賦稅和徭役
引證解釋
1.賦稅和徭役的合稱。 中國 古代,賦初指兵賦。 春秋 後期,各國逐漸從田畝征賦,賦和稅漸趨混合。 秦 漢 以後,賦指按戶口征收的稅,徭役則另行征發,賦和役始有明顯區別。 明 代以後,將按戶口征發的徭役折征銀兩,把丁稅並入田賦,至 清 則以賦役為田租的專稱
引 《六韜·盈虛》:「其賦役也甚寡。」
引 《新唐書·食貨誌二》:「國家賦役之法,曰租、曰調、曰庸。」
引 《清史稿·食貨誌二》:「世祖入關,首免都城居民被兵者賦役三年。」
2.分配徭役
引 《資治通鑒·唐僖宗乾符三年》:「西川節度使高駢築成都羅城,使僧景仙規度,周二十五裏,悉召縣令庀徒賦役,吏受百錢以上皆死。」
引 胡三省 注:「賦,布也;分布使之就役也。」
國語辭典
1.賦稅和徭役
引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歸心》:「安可計其賦役,以為罪人?」
網絡解釋
1.賦役
釋 賦役,漢語詞彙。
釋 拚音:fù yì
釋 釋義:1、賦稅和徭役的合稱。2、分配徭役。
英語翻譯 Taxes and labor
相關漢字
近音詞、同音詞
詞語組詞
相關詞語
- fù xián賦閑
- fù yǔ賦予
- fù shuì賦稅
- fù shī賦詩
- fù sù賦粟
- fù guī賦歸
- fù wù賦物
- fù mì賦秘
- fù fú賦鵩
- fù jīn賦金
- tuì yì退役
- fú yì服役
- nú yì奴役
- zhēng yì征役
- pú yì仆役
- bīng yì兵役
- láo yì勞役
- chāi yì差役
- zhàn yì戰役
- fū yì夫役
賦役造句
- 1、在這一過程中,貢納、兵役、賦稅始終是政府對少數民族征發賦役的主要形式。
- 2、及邊事吃緊,軍費開支陡然增加,對人民的征斂就愈其苛重:國家自陝西用兵以來,賦役煩重。
- 3、地方誌裏當然不隻有數據,那些由遷徙重新完成的土地資源占用,潛江縣「占田多者皆流寓豪恣之人,土著者反為其佃仆,貧弱受累,賦役不均」。
- 4、師出曆年,百姓疲弊,倉庾無積,賦役方殷,此國之深憂也。
- 5、而中國「秦製」以後賦役製度的基礎在於,皇權是一切「子民」人身和財產的最終所有者、支配者。
- 6、薩摩下士、軍賦役。
- 7、三年,行取授禦史,疏請畫一各省裁免賦役,從之。
- 8、甲辰,製驍果之家,蠲免賦役。
- 9、雜徭一名始見於北魏,唐代與租庸調並列為賦役正項。
- 10、少有大誌,凡天文、地誌、兵刑、禮樂、河渠、賦役等等,皆研究明悉。
- 11、浙東地區賦役苛重。
- 12、時僑人著白籍,屬不定居、無實土之虛懸流寓戶口,皆無賦役。
- 13、恩免:凡皇帝即位、太後或皇帝壽辰、沿例渴陵、巡狩等重大活動,不分無災有災,都按定製給予賦役寬免。
- 14、縣當國西門,衣冠往來之衝也,地瘠民貧,賦役煩重,富人隸太常為樂工,僥幸免役者凡六十餘家。
- 15、減輕賦役,重農抑商,裁減冗官,啟用儒臣等。
- 16、錄事參軍主管州衙庶務,糾察各曹稽違;司戶參軍主管戶籍、賦役、倉庫受納;司法參軍主管議法斷刑;司理參軍主管審訊獄訟。
- 17、他有經世之才,在巡撫任上,厘奸革弊,抑製豪右,進行了一些有益於社會生產的賦役改革。
- 18、廢官牛租,令民實報田畝以均賦役,頗能興利除弊。
- 19、兵役、賦稅始終是政府對少數民族征發賦役的主要形式。
- 20、其廣南小州,有試秩通判兼知州者,職掌倅貳郡政,凡兵民、錢穀、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可否裁決,與守臣通簽書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