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異
詞語解釋
合同異[ hé tóng yì ]
1.戰國惠施學派的基本觀點。認為一切事物的差別、對立是相對的,強調差異之中有同一,並以「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等命題來進行論證,對古代邏輯思想的發展有一定貢獻,但誇大了概念的同一性,忽視了個體的差別,因而導致相對主義的錯誤
引證解釋
1.戰國 惠施 學派的基本觀點。認為一切事物的差別、對立是相對的,強調差異之中有同一,並以「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等命題來進行論證,對古代邏輯思想的發展有一定貢獻,但誇大了概念的同一性,忽視了個體的差別,因而導致相對主義的錯誤
引 《莊子·秋水》:「龍少學先王之道,長而明仁義之行;合同異,離堅白。」
引 成玄英 疏:「故能合異為同,離同為異。」
網絡解釋
1.合同異
釋 合同異是戰國時期惠施學派強調事物之間的同一性的觀點。與「離堅白」相對。《莊子·秋水》:「合同異,離堅白。」《莊子 天下》所列惠施「曆物十事」之第五事:「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揭示事物同異關係的相對性,有其合理因素,但誇大這種相對性,從而否認「同」和「異」概念的確定性,把「同」和「異」合二為一,引申出事物之間不存在差別,「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的相對主義結論。「合同異」的著名論題有「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南方無窮而有窮」、「今日適越而昔來」等。
相關漢字
詞語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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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異造句
- 1、名家注重的是辯論,在名家內部,由於觀點不同有形成若幹派別,其中主要有合同異派和離堅白派,其他代表人物分別為惠施與公孫龍,兩派側重點不同,各持一端。
- 2、合同異派誇大事物普遍聯係和變動不居的特性,犯了相對主義的錯誤;離堅白派則誇大事物的相對獨立和相對靜止性,犯了絕對主義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