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課
詞語解釋
漁課[ yú kè ]
1.舊時官府向漁人征收的漁稅
引證解釋
1.舊時官府向漁人征收的漁稅
引 明 顧元慶 《夷白齋詩話》:「傾見王仲深詩雲:‘青山無處避征徭,十載書囊到處挑。欲買釣船湖上隱,近來漁課又難饒。’」
引 清 查慎行 《沅江縣治濱湖居民皆漁戶》詩:「饒他小縣輸漁課,賦斂湖湘俗久貧。」
網絡解釋
1.漁課
釋 漁課是舊中國曆代政府對漁業所征的稅。 漢武帝時,曾收漁稅,稱海租。後停征。東漢立水官收漁稅。南朝就魚塘、魚池征稅。 五代時,長江中下遊和沿海浙、閩、粵各地都就魚塘征課。宋淳化元年 (公元990年)改為對魚的交易收稅。元明在全國各地設河泊所,向漁民課稅。以湖廣為最多,歲有定額,負擔很重,漁民相率逃亡,於是把漁稅攤征於民田。清沿明製,將江、浙、贛等省漁課並入地丁征收。沿海地區,除漁課外,還有漁船稅。國民黨政府曾於1928年征收江浙兩省漁稅,1931年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