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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ǎn

律例館


拼音 lǜ lì guǎn

簡拼 LLG

詞語解釋

律例館[ lǜ lì guǎn ]

1.清代官署名。順治二年始設;乾隆七年隸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條式頒行。每經五年彙輯編排,稱小修;滿十年,重新補充刪減,定為憲典,頒行全國,稱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參閱《清史稿·職官誌一》


引證解釋

1.清 代官署名。 順治 二年始設; 乾隆 七年隸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條式頒行。每經五年彙輯編排,稱小修;滿十年,重新補充刪減,定為憲典,頒行全國,稱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參閱《清史稿·職官誌一》


網絡解釋

1.律例館

律例館是清代官署名。順治二年(1645)置,掌修撰法令,審定條式,頒行全國。


英語翻譯 Law Museum

律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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