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付
詞語解釋
責付[ zé fù ]
1.謂依法將可免關押的罪犯,交付親屬或其他適當的人,責令隨傳隨到
2.責成交付
引證解釋
1.謂依法將可免關押的罪犯,交付親屬或其他適當的人,責令隨傳隨到
引 宋 俞文豹 《吹劍四錄》:「太守吳鶴林泳申朝廷,行下浙東提刑司,追逮二十七人,分禁會稽、山陰兩縣,十數年皆死於獄瘟,獨德用之妻郭氏無恙,責付官醫。」
引 《明律·斷獄下·婦人犯罪》:「凡婦人犯罪,除犯姦及死罪收禁外,其餘雜犯責付本夫收管。如無夫者,責付有服親屬鄰裏保管。」
引 《解放日報》1982.3.7:「根據國民黨《刑事訴訟法》關於被告偵詢完畢、可交辯護律師‘責付’出獄的規定,要求立即將被告‘責付’本人。」
2.責成交付
引 《元典章·戶部四·嫁娶》:「本路擬於史甫處追徵原欠財錢,責付劉瑞哥父收管。」
引 明 李開先 《四世恩榮錄序》:「其製軸擇日通類,禦前頒給。其不在京者,本部領出,收候各官親識及公差人員責付代領交割。」
國語辭典
1.法律上指被告人無須拘押者,付於親屬或法定代理人等,令其負隨時交出到案的責任,稱為「責付」
網絡解釋
1.責付
釋 【釋義】:1.謂依法將可免關押的罪犯,交付親屬或其他適當的人,責令隨傳隨到。 2.責成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