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詞語解釋
損害賠償[ sǔn hài péi cháng ]
1.民法上指侵害人對受害人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包括物質上的損害和精神上的損害)。是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之一。我國民法通則對此有具體規定
相關漢字
詞語組詞
相關詞語
- sǔn rén lì jǐ損人利己
- sǔn bīng zhé jiàng損兵折將
- sǔn gōng féi sī損公肥私
- sǔn rén yì jǐ損人益己
- wú hài dōu lì無害都吏
- lì hài yōu guān利害攸關
- yí hài wú qióng貽害無窮
- yǒu hài wú yì有害無益
- gè rén shāng hài個人傷害
- bāo gōng péi qíng包公賠情
- jiǎn jīng sǔn lǜ剪精損慮
- dé bù cháng shī得不償失
- rú yuàn yǐ cháng如願以償
- wèi mín chú hài為民除害
- hài rén bù qiǎn害人不淺
- hài qún zhī mǎ害群之馬
損害賠償造句
- 1、再從民法上看,這是侵害他人人身權,可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賠償按傷情而定。
- 2、這家報紙正和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的女演員對簿公堂。
- 3、2005年5月27日,內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審理的「龍膽瀉肝丸導致人身損害賠償」一案公開宣判。
- 4、因托運人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損失的,托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5、它有別於一般民事損害賠償原則,是海商法所特有的保護船舶所有人、救助人等責任限製主體的法律製度。
- 6、目前,我國的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僅限於民事侵權的情況,對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害人、國家賠償案件中的受害人、合同違約糾紛中的權利人等的精神損害賠償權卻不予保護。
- 7、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多重性,是我國人身損害賠償立法的基本特點。
- 8、在權利人知悉自己的解除權之後,權利人的優遇應當受到目的限縮,這既可能基於損害賠償責任,也可能基於在對待應予返還的標的物方麵對附隨義務造成的侵害。
- 9、抽逃出資瑕疵股權轉讓行為有效,但應由誰承擔對公司的補足出資責任、損害賠償責任或對公司債權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 10、損害賠償也同樣服務於預防損害的目的。
- 11、怎樣測定可追究性損害賠償?
- 12、加重性損害賠償仍然是補償性的。
- 13、醫療損害賠償責任中因果關係之法理研析
- 14、筆者以為,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應以自然人的人格利益為中心,以其遭受的特定身份和財產權益損害為限。
- 15、第四,婚姻關係存續朞間的損害賠償。
- 16、第六節,論述了立法確認信賴利益損害賠償責任的重要意義和可行性,為健全、完善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提出了建議。
- 17、傳統觀點認為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中的因果關係和過錯分別屬於客觀與主觀的範疇,是截然對立的兩個要件。
- 18、專利權受到不法侵害時,如何科學、合理的確定損害賠償額一直是專利侵權訴訟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 19、損害賠償責任或對公司債權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 20、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及相關法律理論,筆者論述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十大類特殊主體、九大類一般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