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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ǒushí

手實法



簡拼 SSF

詞語解釋

手實法[ shǒu shí fǎ ]

1.宋神宗熙寧七年呂惠卿執政時所建立的令民自報田地財產的辦法


引證解釋

1.宋神宗 熙寧 七年 呂惠卿 執政時所建立的令民自報田地財產的辦法

《宋史·食貨誌上五》:「時免役出錢或未均,參知政事呂惠卿及其弟曲陽縣尉和卿皆請行手實法。其法:官為定立田產中價,使民各以田畝多少高下,隨價自占,仍並屋宅分有無蕃息立等,凡居錢五當蕃息之錢一。非用器、田穀而輒隱落者許告,有實,以三分之一充賞。將造簿,預具式示民,令依式為狀,縣受而籍之。」


網絡解釋

1.手實法

手實法亦稱「首實法」。唐宗時官府令民戶自報田地和財產作為征稅依據的辦法。 唐初,行租庸調法時,官府在每年年底命地方基層單位裏中的居民自報年齡及田地麵積,編成簿冊,名為「鄉帳」。唐穆宗長慶四年 (公元824年) ,元稹在同州采取整頓賦役的措施,曾令百姓自報,名 「自通手實狀」 。宋仁宗時,周湛為江南西路轉運使和蘇頌為江寧知縣時,都曾施行許民自言,自實的辦法。宋神宗時,呂惠卿又創製五等丁、產簿,規定申報的項目極為廣泛。尺椽寸土,雞豚家畜均預陳報,如有隱匿,許人告發,並以查獲資產的三分之一為賞,終以擾民太甚,不久廢止。


英語翻譯 Hand real method

手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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